清代沿襲明代的黃、淮、運河治理機構,仍駐節(jié)濟寧,并成為固定職官,其主官的正稱:河道總督,品級為正二品。
1.總督河道部院。清康熙十六年(1677年),以安徽巡撫靳輔為河道總督。靳輔以治理重點、難點在淮安清口,河督署卻在七八百里外的濟寧,為便于就近指揮,于第二年在清江浦設立“行館”。從靳輔開始,此后的歷任河道總督都無一例外地駐節(jié)于清江浦,而濟寧卻多成為副總河的辦公處了。清代,駐節(jié)清江浦的河道總督共有12任11位,歷時51年。
設立于清江浦的河道總督署的前身,是明永樂十五年(1417年)始設的戶部分司公署。戶部分司是戶部的派出機構,專理設立于清江浦的漕糧轉(zhuǎn)搬倉——常盈倉出納維修等事務,“天下糧倉”的故事就發(fā)生在這里。
2.江南河道總督部院。雍正七年(1729年),清朝分設江南河道總督,駐清江浦,管理江蘇、安徽兩省的黃、淮、運河,簡稱南河,江蘇巡撫尹繼善轉(zhuǎn)任江南河道總督,衙署為原河道總督署。改原河道副總督為山東、河南河道總督,駐濟寧州,管理山東、河南兩省的黃運兩河,簡稱東河,吏部尚書、原河道副總督嵇曾筠任東河總督。雍正八年,又設管理海河水系的北河總督,駐節(jié)天津。南河、東河、北河,合稱“三河”。從雍正七年至咸豐十一年(1729—1861年)南河總督裁撤,駐清江浦的江南河道總督共有44任34位,歷時132年。
3.漕運總督署。咸豐十一年(1861年)裁撤江南河道總督后,以漕運總督兼領其事。次年,即同治元年(1862年),漕督吳棠奉旨從淮安府(今淮安區(qū))遷來清江浦。因為咸豐十年清江浦被捻軍攻破后,南河總督署被焚毀,所以,吳棠在原總河署廢墟上重建新公署,其“規(guī)模之大,縣城無兩”。光緒三十一年(1905年),漕督裁撤,設江淮行省,遂改為江淮巡撫署。其間,先后有31位漕運總督駐節(jié)于此,歷時43年。
4.江淮巡撫署。光緒三十一年(1905年),朝廷慮及清江浦“實為綰轂水陸之沖,北連徐海,南控淮陰,地既適中,勢尤扼要”,遂議定設江淮行省,管轄江、淮、徐、揚四府及通、海兩直隸州,省會清江浦,巡撫公署仍沿用原漕督衙門。同年,江淮省裁撤。
5.江北提督署。光緒三十一年(1905年)至宣統(tǒng)三年(1911年),古衙署又更換為軍事機構——江北提督署,駐浦提督共有7名正職,職銜為從一品。袁世凱把持的中央練兵處三個司的正使均曾來浦任職:軍政司正使劉永慶、軍學司正使王士珍、軍令司正使段祺瑞。 “北洋三杰”中的“兩杰”王士珍、段祺瑞均曾駐節(jié)于此。宣統(tǒng)三年(1911年)秋,武昌起義后,清江浦光復,江北提督裁撤。
6.江北都督署。武昌起義后,清廷駐清江浦新軍第十三混成十三協(xié)官兵起義,淮安光復。清江浦各界人士公推原清軍江北軍事參議官蔣雁行為“江北都督”,古衙署又變?yōu)榻倍级礁?/span>
7.護軍使、鎮(zhèn)守使公署。民國元年(1912年)5月,袁世凱任命程德全為江北護軍使,裁并江北軍政府,古衙署又改為江北護軍使公署。民國5年(1916年),改江北護軍使為淮揚鎮(zhèn)守使,又成為淮揚鎮(zhèn)守使公署。
8.駐軍公署。1927年冬,北伐軍攻取清江浦,淮揚鎮(zhèn)守使公署消失,古衙署成為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六軍總指揮部。
9.城南公園、葉園。1928年,古衙署西側辟建為城南公園。古衙署辦公場所漸為公私所占有。抗戰(zhàn)勝利后,蘇皖邊區(qū)政府修復城南公園,為紀念黑茶山遇難的葉挺將軍,易名為“葉挺公園”,李一氓主席親筆題名“葉園”。